离婚财产分割
我和老公于2010年4月29日领取结婚证,之后一起在我父母婚前08年给我的土地上建房,建房时他出了10万余钱,我出了1万多,不幸是我们建房时包工头被砸死了,于是又商定后赔死者家属6万元,这六万元钱都是我家人帮忙借来还上的(有字据证明),但我老公可能是因为不想承担赔偿款把我告上法庭,说我跟他是未婚过程中给他借钱建房(我们还有他签字收货人的收据)还弄了一张有我名字,但是他自己写的借条(我没见过,也没签过字),第一次上法庭后,我请求驳回诉讼,因为我们是婚后建房,夫妻间不存在债务关系,并且要求鉴定借条。现在法院给我九天时间考虑鉴定。假如鉴定确实他做假了,我就想问一下,我们如果离婚,我要赔他多少钱?法院会不会不考虑当初的出资情况而直接将房价一半的钱判给他呢?我只想还他5W元合理吗?我提出离婚要重新提起诉讼吗?谢谢了!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未解决]
孙红斌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提出离婚诉讼,你们是婚后建房,建房所投资的款项均为共同财产,6万元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均等分割(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