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人身伤害赔偿
我父亲54岁,于2009年10月去西安的一个工厂上班(农民工),去年11月10日造成从工厂的房顶上掉了下来,造成工伤。当时情况极为严重,工厂出钱分别做了双侧开颅手术及日后的修补手术,花了将近十万元(工厂出钱)。虽然现在已经基本痊愈,可反映还是有些迟钝,干不了体力活。以后我们家的生活是个大问题。我们必须要索要赔偿,请问是怎样的一个赔偿标准?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未解决]
孙红斌律师的解答:
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程度享受伤残赔偿金待遇,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单位承担,如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