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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过户
我的姥爷刚刚过世,其共有5个子女,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的姥姥仍然在世,两位老人长年与儿子生活,所居住的房屋的产权是我姥爷,其在世时立有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我想请问:如果现在将产权改给其儿子,是否需要其四个女儿签字才可过户?谢谢
咨询者:
fa219682
辽宁
[
咨询时间:2011-04-26
-
状态:未解决
]
孙红斌律师的解答: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爷遗嘱只能处分其应得之1/2房产,剩余部分仍归你姥姥,如果现在要过户,需要你姥姥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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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斌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飞鸿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濮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治安管理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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