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

时间:2007-12-03 18:45:26    文章分类:刑事专题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1)    本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    本罪客观方面表面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一,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其二,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三,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

(3)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其他非交通运输人员,但在实践中多为交通运输人员。

(4)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行为人虽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并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5日颁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罪处罚: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责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此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以交通肇事罪下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5)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罪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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