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宅基地,发生纠纷
本人,女45岁,离婚4年,有女儿,23岁,儿子15岁,离婚前的房子是前夫父亲的,前夫无房产,母女三人现租房居住。2010年六月提交了建房申请,经村委村代表4次精选,认为本人符合建房要求,一致通过。但是因为本村村长的亲戚没被选上,当着村代表们的面,村长就骂街了,指着他亲戚的名字说,为什么没他,这次选的不算,作废。村代表们敢怒不敢言。直到昨天,有村书记,村长等村委6人开会研究宅基地分配问题,村长带头点名去了我们两个离婚而且带着两个孩子租房居住的妇女,我知道后找到村委会,据理力争,行贿受贿、有房的没去掉,到去掉了我们无房居住的孤儿寡母,村长说了,有本事告我去。我很气愤,请问律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我应该走什么程序讨要说法?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8-02-状态:未解决]
孙连波律师的解答:
可以找乡政府要求或起诉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