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纠纷问题

我于2003购一处平房。当时房价5.5万元。根据我当地购买规则只签署了一份购房契约。和街坊四邻当场作证。和中间人作证。以及买卖双方到场。完成买卖。没有进行房照更名。或到公证处更名。原房契上的房主已过世。现在这平房要动迁。原房主的家人想将我家我的房子买回去。就是以房屋没更名的名义想把房子要回去。在我们这里有很多这样案例。我想问我家的房子他们有权买回吗?如果动迁了还与原房主家有关系吗?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5-19-状态:未解决]
梁英纳律师的解答:

没过户对你不利,如果对方起诉,法院会判决合同无效,但是,你可以反诉主张要求对方给予区位补偿。即当时房价与现行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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