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不履行义务该怎么办

2005年我和前男友贷款买了个小户型,房产证上他是房产所有人,我是共有人。07年发现他曾经离过婚而且有一个女儿的情况,我们分手,他在道义上觉得亏欠我,而且工作漂泊没有能力负担房贷,我和他经过友好协商,签了一个房屋产权转让协议,我给他3万元,他把50%产权转让给我。2011年我想买卖房屋,要他配合我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他以金钱要挟双方不欢而散,在转让协议上有规定他有义务配合房屋买卖等工作,现在我可以起诉他吗?胜算有多大?这几年他一直四处漂泊,我只和他在QQ上偶尔联系,有他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复印件,没有他的确切地址,有关房屋一切手续都在我这里,法院会受理吗?谢谢律师帮我解答!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2-24-状态:未解决]
梁英纳律师的解答:

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因为表面上看房产证是所有权人的唯一凭证.具体可带资料向律师咨询.

我咨询梁英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娄底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罪与非罪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文书起草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梁英纳律师 > 梁英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