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我被两个朋友叫去合租车子去喊收割机,因为他们没有驾驶证所以租赁合同上是我签的字,在路上我们遇见一辆收割机我们的车子停在收割机前面,然后和收割机上的人商量事情。等我们谈好后刚刚上车还没启动,一辆大货车从后面来先是把收割机撞到一边去了,然后又追尾我车,结果我车后座一人死亡租的车子也是他付的钱,前面的我和另一个人受了伤,现在交通部门认定书下来说只有我和大货车有责任,而且是我三他七,我想问问这样的责任认定合理吗?我的那两个朋友(包括死者)没责任吗?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7-08-状态:未解决]
刘超律师的解答:
交管部门的认定从法律上来说是有问题的,因为按照你的说法是大货车追尾,大货车应负全责,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你申请复核但不能够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