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时候申请劳动仲裁

我在一个私人的工厂打工,辞职时,在老板办公室,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几百元。

老板让我在一张纸上签字,说是工资收到条,上面写了很多字,我没看,就很相信他说的话,就签字了。

当时只有老板和我在场。几分钟后回到宿舍,和同事说,我没看纸上面写的什么东西就签字了。

同事说我太草率,若是上面有写的对我不利的东西,不是老板说的那样,我签了字,那我可就吃亏了。

比如是借条什么的,我自己去找老板,想看一下写的是什么东西,老板没给看,说:是你的工资收到条,不用看了。

我就没看,离开了工厂。我离开工厂5年了,我心里还是怕怕的,我太相信老板的话,没看就签字了。

如果当时那张纸上真有对我不利的东西,我该怎么办?我也不确定上面写的是什么。如果真是工资收到条,我就不用申请劳动仲裁了。如果上面有不利于我的东西,等老板来找我时,我再申请劳动仲裁也不迟,是不是?那时我的同事可以为我作证吗?我的权益可以得到维护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07-状态:未解决]
刘明明律师的解答:

你的同事可以作证,但效力低。都是粗心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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