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那些可以“私了”那些不能“私了

时间:2011-12-04 20:04:37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1、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2、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

3、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 咨询电话:13802001907

执业机构: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塘沽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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