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律师咨询 老公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如何处置

时间:2013-02-19 22:59:57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律师认为    如果老公婚前按揭的房屋,婚后增加了老婆的名字,视为老公对老婆的赠与,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任何一方不能单独所有。
    那么离婚时,具体房子归属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如果双方都要求要房屋并且同意竞价取得,那么双方可以对房屋进行竞价,由出价高者所得,对另一方进行货币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如果一方要求要房屋,一方不要房屋,只要金钱,那么,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那么双方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房屋拍卖所得进行分割。

天津市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 咨询电话:13802001907

执业机构: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塘沽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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