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劳动争议律师 休产假降薪降职,合理吗?

时间:2013-12-14 11:15:45    文章分类:劳动争议

 李女士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岗位是总经理助理。近期她休产假,想不到单位以她未提供正常劳动为由,将她调至后勤岗,工资待遇也调整为1500元。李女士咨询,公司在其休产假期间调岗降薪是否合法?
  在李女士休产假期间,所在单位这些单方决定的调岗降薪行为,是无效的。
  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报酬和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修改这些条款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而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李女士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塘沽律师咨询 13802001907

执业机构: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塘沽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治国律师 > 赵治国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