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
您好。我和我的丈夫是再婚。我们再婚后才买断的丈夫厂里所分配的房子。请问这个套房子作为丈夫遗产的一部分,是房子的一半吗? 我丈夫和前妻有个儿子,我和前夫有个女儿。我和丈夫结婚的时候,儿子8岁。女儿3岁。我们结婚23年了。两个孩子都是我们养大的。儿子现在33岁了一直都没有工作,就靠老的养着。反而女儿一直都养家。我丈夫前不久去世了。我们就把我和丈夫原有的房子出租了。我和儿子都搬到女儿自己买的房子里和女儿一起生活。儿子找了个工作做了一个月又不做了。现在也不和我们住一起,房子出租500,就分给了儿子200.现在儿子要求分一般的遗产。 我想请问我们这个情况遗产到底怎么分的? 我还有权继续出租房屋吗?儿子自己搬回去住,我是不是可以不负担他的所有费用?能不能问他要按照房子出租价格的一部分作为补偿?到房子拆迁在明确的分割。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10-03-状态:未解决]
李文华律师的解答:
儿子、女儿各有房子的1/6,你拥有房子的2/3。遗产分割的时间期限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