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是一个专业军

1、 我老爸是一个专业军人,被牵扯到一综经济案件中,大体情况是老爸在一笔买卖中,被当地一个商人陷害,后来这个官司拖了好久,当地法官又被收买了,导致目前判决对老爸不利。目前已经把案件上升到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认定判决不公,而且来了受理通知书,可是还没有立案)。

2、 05年我给老爸买了一辆车(各种发票、证件上面都是我的名字),近期法院把这个车没收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2-31-状态:已解决]
葛磊律师的解答:

法院无权没收这辆车,你可以提出异议,要求返还车辆。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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