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失业金时间的规定

本人于2011.6.30与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随后提交了申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单,在2011.10月份时审批完成,2011.11月份一次性把失业金(共计9月份的失业金)打到我的账户。请问这个失业的9个月时间是如何计算的?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9个月?另外我是外地户口,在北京是不是不允许以个人的名义缴纳保险?
补充提问:
我是外地户口,也可以在北京以个人名义缴纳五险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13-状态:未解决]
葛磊律师的解答:

从你离职之日开始计算失业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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