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企业给自已内部非经营性油库办理工商许可证合理吗?
我单位是一个从事矿山服务运输的企业(分支机构),有一个历史形成的设在盘山公路旁边的居民区附近的储油库,不对外经营,只给自已单位运输车辆加油,油料供应是上级公司,十多年来都上级公司安全要求管理、改造,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地下储油罐)、避雷器、电子加油机、消防设施、防盗监控等设备设施均按消防部门、质检部门、公安部门及本单位上级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要求配置齐全、并每年按期检验合格。但是前天我地方上的工商部门来人下达“询问通知书”,要求我单位办理上“安监部门办理使用审批手续”,同时还流露出让我们办理《工商许可证》的意思,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03-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