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
我小孩舅舅09年2月份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时,因工厂厂房漏雨,使高温铝水烫伤眼睛,医治一年多,现在右眼只有一点光感,左眼不到0.5。
现工伤认定已审批下来,因依旧需要治疗,但老板不想再付医疗费,个人又无法承担大笔医疗费用,不知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进行一次性陪偿。当事人28岁,无小孩,父母不足60岁。请问大概可以鉴定几级,赔偿数额为多少?如果交由律师处理,费用如何计算?如老板不愿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其给予完全赔付。
请知情人给于解答,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13-状态:未解决]
高宏雁律师的解答:
先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