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

我小孩舅舅09年2月份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时,因工厂厂房漏雨,使高温铝水烫伤眼睛,医治一年多,现在右眼只有一点光感,左眼不到0.5。
现工伤认定已审批下来,因依旧需要治疗,但老板不想再付医疗费,个人又无法承担大笔医疗费用,不知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进行一次性陪偿。当事人28岁,无小孩,父母不足60岁。请问大概可以鉴定几级,赔偿数额为多少?如果交由律师处理,费用如何计算?如老板不愿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其给予完全赔付。
请知情人给于解答,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13-状态:未解决]
高宏雁律师的解答:

先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要求赔偿。

我咨询高宏雁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高宏雁律师 > 高宏雁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