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存折被克隆损失8万元 银行被判担三成责

时间:2010-10-17 22:13:47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01:4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徐艳 实习生 薛熳熳 通讯员天法宣)今年3月,王倩女士的存折被人克隆后取走8.6万元,她将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华景新城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判令银行兑付存款损失并承担诉讼费。天河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认为王倩未能妥善保管账户信息、交易密码是诱发存款被冒领的主因,应该担负主要责任,而银行承担三成责任。王倩不服判决,拟提起上诉。

  案件:8.6万存款遭冒领

  王倩诉称,今年1月3日下午,她到银行查询余额时,被告知8.6万元的存款仅剩395.24元。1月4日中午,银行调查和回放监控录像显示,8.6万元由3个不同男子持存折分别在1月2日、3日分3次在花都区的三间工行网点取走。银行鉴别了她手中的存折是真存折。她认为,在她没有委托他人取款又未遗失存折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向她兑现这8.6万元存款。

  今年3月3日,此案在天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银行辩称,8.6万元是按照存折和密码支付的,整个流程符合银行的规定,不存在过失。王倩自己泄露了存折信息及密码才导致存款被冒领。

  法院:储户泄密负70%责任

  5月20日,王倩收到了天河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在判决中表示,根据王倩的存折没有3次取款交易的记载或打印痕迹可推断,提取8.6万元所使用的存折是不真实的,银行交易系统对存折真伪鉴别存在缺陷,且监控录像显示,第一次提取时,银行已质疑取款人与储户的关系,但未采取相应措施检验交易真实性,造成又有两次支付存款,违反正当付款的义务,银行存在过错。而王倩为方便工作,把密码告诉了公司的财务文员,办理相关业务时,泄露了存折账号信息,是诱发并造成其存款被冒领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故判令王倩自负70%的责任,并负担七成诉讼费1407元。

  储户:假存折也能取到钱?

  昨日,王倩说,“他说我没有保管好存折和密码,我存折保管好了,就在我手上,假的存折还能取钱,说明你系统还是不安全,那你的系统多可怕。”王倩说,虽然预见到不会让银行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听说自己被判承担主要责任还是很吃惊,她会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递交上诉状。

魏涛的代理律师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刘英杰称,储户在银行卡内存款,这与银行形成储蓄合同关系,由于银行疏于管理和监控,更未履行充分预防风险发生和提醒告知的义务,在储户没有过失的情况下,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 银行卡可轻易复制?

  “一贴就能盗取信息?”魏涛认为,银行卡是国家金融机构发放的,应用最高端的加密科技保障安全,让储户放心使用。事实上,犯罪嫌疑人一两分钟内安装的设备,在储户正常取款情况下,就能轻易盗取信息并复制,“这让人怀疑银行卡的安全性”。

  2 摄像头形同虚设?

  建行光明支行门禁玻璃门外和ATM机上方都装有多个摄像头,魏涛认为,如果银行方面在安保方面有足够的重视,此案“应该能够避免”。

  “只录没人看。”魏涛说,该行没有专人监控录像,直到警方调取录像,银行才发现有异常情况,“这样的摄像头形同虚设。”他认为,若银行有人监控录像,哪怕次日有心回看一下,都能避免和减少储户的损失。

  前日下午,建行光明支行一人士称,的确无人时时监控录像内容,一般是发现问题后随时调取录像内容。

  3 未及时通知储户?

  魏涛说,最让他不能理解的是,9月9日光明支行已得知有储户银行卡出现问题,9月11日魏涛的银行卡还在被盗取。

  “一点儿责任心都没有。”他说,得知出事后,银行有义务向这一时段取钱的储户发出风险提示,或是暂时冻结这些风险账户,从而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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