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

律师:
  您好!我去年与房东签定一年租房合同后,第二年未续签,但第二年的前三个月的房租房东已收,并写有收条给我们.后房东要涨房租,并要求我们将前三个月的一并补给他.我们觉得不合理.后房东要求我们在指定时间内搬出.我们也搬出了.但房东却要我们支付我们搬出后未租出房子的”空房期”损失,否则押金不退.我们没有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将房子的钥匙和电,燃气卡交还房东.但房东电话曾告诉我其换锁,之后,房东换锁.换卡,.现他要求我们支付其换锁,及补办卡的费用.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我们需要支付吗?另外,房东说因我们没给钥匙,所以从我搬出当天至他们换锁的期间,我方已形成居住事实,要求我们支付这期间的租房费用,这个合理吗?
期待您的回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22-状态:未解决]
彭秀珩律师的解答:

房东要求支付“空房期”的损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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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甘肃 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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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工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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