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意的关系产生了债务问题
您好!
我是来自江西上饶的一名网友,现在遇到了一件债务问题需要您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
在08年时,我给当地的水泥厂提供原煤,之后因为水泥厂效益不紧气,欠我的煤钱用水泥票来抵债。我拿了水泥票后便用低于水泥厂出售的价格转卖给了另一个也给水泥厂提供原煤的供应商!当时答应他可以年底给钱,并打了张欠条!欠条写的是:欠XX人民币X万元,并于XX年XX月XX日归还,如果逾期未还则按百分之X的利息计算(利息是在法定内的)。转售后一个月,水泥产倒闭了,对方以没拉到水泥为由到期不还钱。事后经过了解,在最后一个月里对方完全可以拉完我所转售的水泥吨数,且对方在最后一个月内用厂家给他的抵债水泥票拉了水泥!
注:对方在知道厂方处境的情况下自愿买下了我手中的水泥票!且厂家是见票就可以提水泥的!在对方写欠条的时候厂方的股东之一也在场!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到这笔钱吗?如果要想拿到这笔钱应该提供哪些有利的证据?
谢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07-26-状态:未解决]
彭秀珩律师的解答:
欠条就可以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了,你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