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父亲遗产的分配问题

父亲最近得肺癌晚期,快要不治了。我母亲11年前遇车祸身亡,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结婚11年。 父亲结婚前有两套房产,一是四川上班地方的,一是广东农村老家的,以及存款2万多元。父亲有2个子女,姐姐和我(我是唯一的儿子)。这10多年来都是我给父亲支付抚养费(每月几百到1000不等),他也有固定退休工资。 后妈有4个子女,但是没有形成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反而把他们的子女交给父亲抚养,增加了他的负担。 现在父亲要去世了,财产的分割成了争议。 后妈索要四川的房产以及广东老家房产各一半。但是我姐姐生活也困难,下岗了,且长期居住着四川那套房子。父亲的遗嘱写着四川的房子给后妈和姐姐各一半,广东农村老家的房子留给我作为纪念。 后妈表示不服。请问怎么分割才公平呢??
补充提问:
父亲现在癌细胞转移到脑部了。已近意识不清楚,他病前只有口头遗嘱,没有证人。现在已经无法写下书面遗嘱了。请问如果走法定继承,该如何分配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27-状态:已解决]
彭秀珩律师的解答:

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走,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走。因为该两套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完全可以支配,别人无权干涉。如果意识不清楚并没有见证人在场,估计就要通过法院解决了。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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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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