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铺面租赁!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3月26日,通过人介绍,我从A手上转了一间铺面,转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间铺面的房东另有其人,而A也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到签定转让协议我付全款之后,A才把他与房东签的合同让我看,合同上A与房东签了三年的期限,并规定了A不能私自转让此铺面,如果转让,则房东有权收回此铺面。但那时我和A的协议已签,款也付了,没有办法我也认了,只要不让房东知道此事,但现在房东知道了A转让铺面给我这件事,要收回铺面,不然就和我一年一年的签协议。而我又不愿跟房东西签协议,因为铺子我是从A手上转的。
现在我要问的是:第一、房东是否有权力从我手上收走铺面;
第二、我是否有权力把铺子退给A,并让其把转让费退给我。
请给予解答,感激不尽!
补充提问:
谢谢两位律师的回答都解决了我的问题,但满意答案只能给一个,魏律师的回答似乎更详细,满意答案就给魏律师了。再次感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8-22-状态:已解决]
任浩纲律师的解答:
1、房东有权收回;
2、A有义务就其未经同意的转租对价退还给你。
提醒: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房东如果超过转让日六个月后再以其未同意转租为由主张转租无效,或不能再得到法院支持。因此,协商为宜,协商不能,也不用担心,该转租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约束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