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霸权违约拒签用人合同

丁一老师您好,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五月份与拓谱学院签订网上就业协议并按照学校要求交纳押金1000元。八月份十二天的培训结束后,在按程序该签合同时用人单位堂而皇之的说了些我个人不自信水平不符合他们的要求的话不予录用。 当时我们面试结束后给了一份应聘合格通知函为了保证到岗也交了押金。现在单位说不要就不要了我知道主要原因是我要上的岗位单位还没有申请下来。今年的招生也很差没招来学生学校难以运作。 我真是觉得憋气。当时签了协议交了钱 就辞了原先的工作 也没有去别的单位应聘。虽然协议单位返还了押金但是都八月份了机会时间全给耽误了。我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我要用法律的武器教训他们!请丁一老师指点!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16-状态:未解决]
王玉琴律师的解答:

你好!单位向你发出应聘合格通知函的行为视为要约,你承诺去上班的行为属承诺,你们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你因合理信赖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对方赔偿。

我咨询王玉琴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玉琴律师 > 王玉琴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