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款担保问题继续
感谢殷国丰和魏国鹏律师的回答.我想继续问,请问在此情况下,甲必须得替丙还款吗?能否先以丙的房产等资产由法院保全然后拍卖所得还款,不够的部分让甲还呢?或者以民间高利贷不合法为由拒还,并通过法律程序撤销担保责任?谢谢!(附原问题)
(朋友甲为丙担保从丁处贷款8万元做生意(民间高利贷),期限6个月.到期后.丁躲藏起来找不到了.丁让甲还款,甲无力偿还(所住房子的产权是其父亲的).丁便找一帮社会黑道中人到家中威胁相逼.请问甲该怎么办?)鹏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23-状态:未解决]
王玉琴律师的解答:
你好!民间高利贷不是完全无效,你要求撤销担保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超出银行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甲不用承担担保责任。甲可与丙协商,拍卖房产后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