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晚间加班结束,出公司门口遭到电瓶车冲撞,现已变成植物人

2010年7月7日,常熟市志建棉麻有限公司一员工晚间加班结束,出公司门口遭到电瓶车冲撞,现已变成植物人,由于电瓶车驾驶员家境贫困所以无法得到正常的补偿,该公司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给予一定的补偿?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8-09-状态:未解决]
帅玉志律师的解答: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建议聘请律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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