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伙制养殖小区的权益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养殖小区于今年5月份开始建设,现小区建设已基本完成,投入使用近1个月时间。该小区共有11户合伙人投资建成,其中2户的投资额最高,其投资额为其它投资人的1.5倍,另外9户的投资额均等。小区成立最初由其中3户(这3户不包括投资额最高者,暂且命名A、B、C户)发起,并且这3户具体参与了工程的进展,成立之初由A户担当企业的法人代表,合伙人的资金由这3户中的A户拿着,小区开始运营后,这3户中的A、B户时时以老板自居,凡事不跟其它投资人商量,在小区内部拉帮结派,而且在投资款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不正常的地方,这引起了包括C户在内的其它几户投资人的不满,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
补充提问:
非常感谢两位律师的意见。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补充一下
1、AB两户在小区成立过程中,确实是具体参与了,但这是否与小区运营后股权的大小有关,他们以此作为他们话语权的资本是否有法律依据
2、投资人的资金由A户具体管理,有一些单据并没有正式的发票,只是开了收款收据,他所购买的东西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我们应该如何来维护投资人资金的正确使用情况,该款项如何审计?如果最后查明A户确实存在贪污行为,可不可以起诉他?
3、目前合同投资协议还未形成,我们投资人手中只有当初交款的原始单据,这些原始单据是否具有证明我们股权的法律效力。非常感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08-状态:已解决]
帅玉志律师的解答:
可以按照企业章程,召集投资人(股东)大会,审议资金使用情况,撤换法定代表人等。建议带全资料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