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拆迁补偿

我村开发,有户没地者补偿三万,我妻及儿女均没地,因为国家政策30年不动地。我有姐已出嫁,用我姐的地顶补偿,这样对吗、该如何解决、

拆迁只给房屋补偿,宅基地没给补偿,政府想强制占用,该怎么办、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28-状态:未解决]
帅玉志律师的解答:

有地没地不应成为补偿依据,新添户口,只要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应当公平受偿。请详询当地律师。

我咨询帅玉志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破产解散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污染损害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帅玉志律师 > 帅玉志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