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从工地回家,七小时内死亡,可以视同工伤吗?

两个月前,何某(四川人,在福建从事泥水工)随施工承包人,在离居所地20公里的工地上(民房)进行建筑施工.业主与承包人未安排午餐,何某必须骑单车回家就餐,再于下午三时前返回工地.傍晚回家,于当晚死亡,有中暑现象.该案能视同工伤吗?或者应该如何索赔?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9-14-状态:未解决]
姜昱律师的解答: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一项首先同时具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生的,如果中暑在这个时间段就发生;
“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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