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声受损
我和沙先生以前是同一公司的同事,平时关系不错。后来在另一个公司一起上班,因本人在平时说了一些沙先生的坏话,被其他人添油加醋说到沙先生老婆那,导致沙先生老婆扬言要找人教训我。请问这样的事情,我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此事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14-状态:未解决]
姜昱律师的解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