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挪用公款吗? 高分求解,谢啦!

我是A公司的员工,老板用我的名义开了一家有限公司B,我是法人,占61%股权,当时我同意签字了,现在老板涉嫌非法集资跑了,我作为B公司的法人,把B公户里的钱取出来帮老板还了帐,我算是挪用公款吗?或是我犯法了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0-11-状态:未解决]
姜昱律师的解答:

您好,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由于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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