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已10年了,合同到8月14号。公司将要搬迁到其他城市,从7月12号开始无限期放假。老板说如果愿意协商解除合同的可以按一年一个月赔偿。如果不愿意可以签无固定合同但是会一直放假。工资第一个月按全薪第2个月按960的百分之八十,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12-状态:未解决]
张慧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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