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后的房产问题,求高人解答!

我父亲最近找了一个年轻的后妈要结婚,父亲今年78岁,后妈有46岁。我们住对门,由于我们不想面对后母,想卖房,房子是我的名字,妻子是共有人,当时房子是五万买的,父亲当时考虑到是对门能照顾上他,给我们了三万,但他要我们给他立字据,给我说是以防我和妻子要是将来离婚了有个证据,让我写房子有他65%的产权,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字据上有他65%的产权,也能卖房吗?该怎么办?什么是财产保全?父亲能不能对我的房子进行保全?谢谢了!!!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7-25-状态:未解决]
闫黎平律师的解答:

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卖方所得应该属于你们夫妻二人,至于你父亲给你们的三万元,可以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来处理。是否申请财产保全,和字据上是否注明持有产权没有关系。

我咨询闫黎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高新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企业改制 股份转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闫黎平律师 > 闫黎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