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男方婚前04年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首付了10万,我们于08年7月领取结婚证,婚后夫妻工资存在一起共同使用,每月女方取钱还贷款,但由于没有考虑到以后会离婚,所以没有留下任何的凭证,09年5月我们将余下的6万多贷款一次还清,里面包含我结婚的3万陪嫁钱,因我09年8月份第一胎是宫外孕并且查出是稀有血型,生孩子会有一定的风险,男方因不想承担这份风险,所以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离婚,请问女方不同意离婚,这个婚会离吗?如果离婚啦,财产将如何分割?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9-10-状态:未解决]
闫黎平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判不予离婚。如果你同意离婚,婚后偿还的房屋贷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