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很急.请帮忙
2009年9月份我跟我男朋友合伙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共同共有,房产证一人一个.当时买时22万付了4.5万首付买的,另外买房时交的中介费和税差不多一万.总共花了5.5万.其中他拿了一万其余都是我拿的.现在俩人闹分手.房子现在能卖33万.且每个月的房贷都是由我还的.一月1800,总共到今天是19个月了.现还欠银行15万的房贷,银行那边必须把贷款还完才能过户.所以只有卖掉.之前说好卖了房子给他4万.现在他又反悔.要和我平分.我肯定不同意,他就不签字卖房.后来又说他想要房子说总共给我12万让我和他去公证处把房子公证给他.我也同意了.但迟迟不给我钱也不卖房.当时分手时我们写了份分手合同.上面写的很清楚买房时谁拿了多钱.贷款也写明我一人还的,也按手印也签字了,(但用口红按的,不过也很清楚)另外我也有录音,和短信..这些可以起诉吗?可以我给他4万让法院把房子判给我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5-13-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