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问题

99年时村里调的地,家里当时土地承包合同上是我,我姐,及我父母四个人的地,现在家里的耕地要被政府开发,村里以我和我姐已转非农业为由只按我父母两个人的地来补,也就是少补两个人的地钱。但我在网查了承包法,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村里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合法,我要怎么维护自已的权益。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06-状态:未解决]
于家亮律师的解答:

到上级部门反映。

我咨询于家亮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东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于家亮律师 > 于家亮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