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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打伤人怎么办?
我在乘坐公交车时被一精神病患者打伤,当时报了警,当地派出所联系了他家人,他哥哥来到派出所一看情况知道可能要赔偿说是出去打个电话一会功夫没人了。派出所民警说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打人者暂留在派出所。
请问我的损失谁来赔偿,公交公司有责任吗?精神病患者是不是要有医院的证明?怎么样确定打人者的监护人?监护人负全责吗?
咨询者:
fa262962
山东
[
咨询时间:2011-08-06
-
状态:未解决
]
于家亮律师的解答:
应当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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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亮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东营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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