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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年度的,该如何处理?
本人今年60岁,在外地务工已交“职工社会养老保险”5年(2005-2010),现已失业在家。去年在本镇又参加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要求一次性补交13年(1998-2010),金额:19000元。请问在外地参加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能不能转到本地,并把交费年数和金额加在“个人社会养老保险”上?
咨询者:
fa263125
山东
[
咨询时间:2011-08-07
-
状态:未解决
]
于家亮律师的解答:
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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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亮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东营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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