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

我在一家私营公司工作期间,公司老板为了业务方便,另外注册成立了一个公司,新成立的公司的股东是我和另外两个同事,其中一个同事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老板不是股东,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由代理机构垫资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被代理机构直接划走了,老板也只通过公司划拨了20万元的启动资金,现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没有与客户产生过法律纠纷,请问我们在这个公司里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我们是不是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罪.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11-状态:未解决]
于家亮律师的解答:

涉嫌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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