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探望子女的权利

和老公离婚后女儿(学龄前 6岁)让老公抚养,每年我都会给抚养费。两年没见女儿,此次去见女儿,想把女儿从山东带到上海玩一周,女儿也非常的想和我去。可是被男方父母拒绝,离别时女儿哭的我心痛难忍。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让女儿一年中有几天和我一起生活,前提女儿同意的情况下! 谢谢,请给予回答。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12-状态:未解决]
于家亮律师的解答: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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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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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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