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没好报!什么世道?跪求反击手段!

1997年10月我购买了一处房产,(房屋所有人的男朋友是我同事,双方1999年结婚,2004年离婚)因为是直接交易所以双方只有房款收条,(收条收到人共两张一张是房屋所有人的男朋友(我同事)打的,时间为1997年10月,当时房屋所有人在场(她点钱,我同事打收条)。另一张是房屋所有人打的,时间为1998年10月)我当时要的是产权房,但入住后发现是公房还要交房租,经多次催促,2002年房屋所有人与我到相关部门变更了承租手续(期间我交了5年房租),2003年我又以公房出售的方式,用工龄买断方式办理了房产证,(注:全程都有房屋所有人陪同)。2011年8月房屋所有人以不知情为理由告我侵权(注:该离婚后多次询问我收到条的情况,我因不愿介入其家庭纠纷谎称收条都是我同事写的,她要求我提供收条复印件要告我同事说房款没给她,鉴于这种情况我就说收条丢了,其实没丢!)现在她告我侵权(声称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办理了房产证,要求我把房子还给她我应该怎么办?)可否反诉?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24-状态:未解决]
于家亮律师的解答:

建议积极应诉。

我咨询于家亮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东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于家亮律师 > 于家亮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