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购房陷阱,公安局不立案,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油田,老人买房,在中介的极力撮合下,看了一套50多平的油田职工房,但是奇怪的是:卖房人拿来的不是产证,而是----一纸买卖合同,签于06年,有律师名字,卖房人说因为她不是油田职工是家属所以一直没有过户,如果老人要过户可以直接找产权人办理过户。于是老人交了2万意向金,卖房人写了收条。可是当要求卖房人找来产证人一起签合同办过户,对方却变脸了死活不答应,后来设法联系到产证人才知道人家根本不同意卖房,而且也不承认这个卖房人的合同。于是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不是刑事案件也不属于诈骗,不立案;后来到法院,接待人说油田房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而拒绝受理。我们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让法院受理?

现在手里只有一个收条,内容是:xx日收到买房定金2万元。收款人:吴xx。手印;签字:老人,手印;证明人:中介,手印。



补充提问:
各位律师,我们连诉状都递不上去,法院根本不受理!小地方,法院的受理科负责人就他一个,而且卖房人是个中年妇女,泼皮无赖型,没希望调解的。请各位帮忙出出管用的主意,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25-状态:未解决]
于家亮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返还已缴纳的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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