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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
因单位工资低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有辞职的意向,曾口头说过要辞职,单位答复我辞职要提前30天写书面辞职书,也答复我说干到月底可以自己向上级咨询是否涨工资,我就再没说辞职的事,当然也没写辞职报告,然而一个星期单位找人接替我,让我交接并教会他,第二天下午就叫我交了钥匙等,说不用再来了。我在这个单位干了11年了。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追究什么权利?
咨询者:
fa202045
山东
[
咨询时间:2011-03-28
-
状态:未解决
]
于家亮律师的解答: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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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亮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东营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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