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相关手续
母亲去世,父亲健在,父母两方的父母均已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及儿子。
目前遇到的问题如下:
1、母亲名下房产继续需要公证,公证处称公正时必须评估。
2、母亲一份人寿保险,未指定具体受益人,选择的法定受益人,保险公司要求公证。
3、母亲用工行卡购买了一份基金,基金公司称赎回只能在银行办理,银行称需要公证。
请问,以上三项事宜必须公证才能办理继承吗?公证费用极高。但根据继承法规定,并没有说一定要公证。
请问需要何种材料,才能办理上述三项的继承,且不需花费高昂的费用。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2-06-状态:未解决]
万隆律师的解答:
解决办法一、换个地方办理公证。--公证不一定非要在本地办理,换个地方费用便宜些。
二、起诉保险,判决下来后,可以作为亲属关系证据使用,然后给其他两家看看,杀鸡吓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