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工伤

我是一个石材工人,上个月在石材厂打工工作期间因厂方的安排与管理不当,与另外一个工人发生冲突,被打成重伤(经公安刑事部门鉴定并已立案),住院半个多月,期间肇事者在当地派出所做完笔录后畏罪潜逃(此时刑事鉴定及立案通知还未下达),医疗费起初由厂方垫支,后来,由于厂方拒绝进一步垫支医疗费,被迫在病情还没有根本好转的情况下提前出院。出院后,厂方以打架斗殴而非工伤且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为由,甚至拒绝支付本人的工资,以冲抵垫支的医疗费。
请问,厂方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9-08-状态:未解决]
万隆律师的解答:

非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不属于工伤。

我咨询万隆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北亨迪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黄冈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常年顾问 资信调查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万隆律师 > 万隆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