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工伤
我是一个石材工人,上个月在石材厂打工工作期间因厂方的安排与管理不当,与另外一个工人发生冲突,被打成重伤(经公安刑事部门鉴定并已立案),住院半个多月,期间肇事者在当地派出所做完笔录后畏罪潜逃(此时刑事鉴定及立案通知还未下达),医疗费起初由厂方垫支,后来,由于厂方拒绝进一步垫支医疗费,被迫在病情还没有根本好转的情况下提前出院。出院后,厂方以打架斗殴而非工伤且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为由,甚至拒绝支付本人的工资,以冲抵垫支的医疗费。
请问,厂方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9-08-状态:未解决]
万隆律师的解答:
非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