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遭遇

我在武当山风景区换乘区间车时被景区区间车撞倒在地,车队人员把我送到十堰太和医院后预交了2000元费用后就走人了。我在医院由我的朋友轮流从家乡赶来陪护(因为我不是当地人),现在医院费用清单已经花了4000多元了(医院未停药),我自己还有吃饭租床等相关费用。经过检查后未发现明显错位性骨折,现在还在治疗。景区方面一直没和我联系。请问我要怎样和他们交涉,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单纯的是车祸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03-状态:未解决]
万隆律师的解答:

案由可以定旅游合同纠纷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索赔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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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北亨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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