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本人在一小区买了两处房产,交了定金(他收据上写的是“诚意金”)之前房子的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已经是确定下来了。现在一年多过去了,售楼处要求把房子前面的(休闲走道,车的过道)也算入公摊面积,一套房10+平方,两套就是30平方左右。这样就要多加那30平方的钱(没有签合同,之前有口头协议),牵扯上千户业主,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13-状态:未解决]
黄卫东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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