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本人在一小区买了两处房产,交了定金(他收据上写的是“诚意金”)之前房子的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已经是确定下来了。现在一年多过去了,售楼处要求把房子前面的(休闲走道,车的过道)也算入公摊面积,一套房10+平方,两套就是30平方左右。这样就要多加那30平方的钱(没有签合同,之前有口头协议),牵扯上千户业主,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13-状态:未解决]
黄卫东律师的解答:
有些具体的案情和细节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才好回答,请致电13823472466或亲临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