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店被盗我付什么责任
我是开旅店的,昨天晚上在我店内住宿旅客把包和衣服放到窗台上了,未关窗就睡觉了,早上发现包和衣服都丢了,他报警了,说丢了900元钱和价值500元的物品,他让我给他补偿500元。他住的屋内写有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丢失概不负责,他来住宿的时候我也叮嘱过他窗台上不要放东西,请问我还有必要包赔他损失吗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7-24-状态:未解决]
王晓雨律师的解答:
500元不属于贵重物品,在你的旅店被盗,你有安全责任,应当按一定比例赔付。
晓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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