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被骗贩毒获死缓改判无罪

时间:2014-12-17 17:16:45    文章分类:运输毒品

2009年8月28日,因运输毒品已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死缓的宋庆芳,怎么也没想到在被羁押四年之久后,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改判为无罪释放。宋庆芳由死缓到无罪释放,得益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三个延伸”办案理念。

失业民工被骗贩毒

“三个延伸”是湖南省公诉三处在办理死刑二审案件过程中推出的新理念。内涵就是延伸办案、延伸服务、延伸和谐,解决案件中的现实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2005年7月初,在广州打工的湖南民工宋庆芳一时失业,在同乡江卫军介绍下,到瑞丽市找到同乡彭晓娟为其开车,彭称车出事不需要人开车,又要宋庆芳回广州,并叫他顺便帮忙带一密码箱交给江卫军。7月8日,宋庆芳在途中被武警抓获,并从密码箱底部夹层中搜出毒品海洛因800克。宋庆芳因此获罪,在宋案审理期间,江卫军和彭晓娟均在逃。

再审终被无罪释放

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在办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移送审查的江卫军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死刑上诉案件中,发现已经另案处理的宋庆芳是“零口供”,一直辩称不知道彭晓娟给他的行李箱底部夹层中藏有毒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后来经过多方调查,取得了大量证明宋庆芳无罪的证据。

2008年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致函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建议该院复查此案。2009年7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月,宋庆芳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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