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贩卖毒品罪证据有何特点

时间:2015-02-02 09:22:51    文章分类:毒品辩护

贩卖毒品罪证据在收集上具有以下特点:

(一)从案件的来源上看,这类案件的发现一般有以下几种途径:知情人的控告和检举,如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就是从知情人的举报中获取的破案线索;秘密缉毒人员的信息和情报。禁毒情报是侦破此类案件的最初的证据,也是这类案件成功破获的前提条件。因此,在长期的禁毒实践中,公安机关的禁毒机构是否重视禁毒情报的收集,以为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这类案件多为境内外的贩毒分子相互勾结、组织严密的集团作案。由于毒品产地与我国边境相邻,使得境内外的犯罪分子能够相互勾结起来,从事毒品犯罪活动。在本案中,向某就是与境外的贩毒分子勾结,从事毒品运输和贩卖犯罪活动的。这种内外勾结、组织严密的集团犯罪一般都涉及较多的国家和地区,具有人员复杂、组织严密、分工细致等特点,因而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的困难。

(三)藏运毒方式变化难测,手段趋向现代化。犯罪分子除采用传统的利用运毒载体藏毒外,还采用了更隐蔽的藏毒、运毒手段。在本案中,毒品就是隐藏在楠木中运输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还采用了现代化的藏毒、运毒方式,如将毒品溶解在日常用品当中(如饮料、食品、衣物),再用科技手段进行还原。种种手段翻新的藏毒、运毒方法对传统的取证方法提出了挑战,给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因为涉毒人员狡猾、隐蔽的特性,使得这类案件在获取一定的证据之后,要想最终定案、形成证据锁链比较困难。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案件通常是在极其隐蔽的状态下进行的,犯罪活动实施后,即使执法部门获得一定的证据,证据之间也难以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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