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14 09:35:10 文章分类:贩卖毒品
聋哑人黄某因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十余年,病发时疼痛不已,为缓解身体病痛,黄某在徐州火车站附近向一位新疆人购买15克海洛因用来止痛。吸食毒品后黄某认为购买的毒品纯度不高,口感不好,遂又将其卖给好友。日前,徐州鼓楼法院对这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黄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3年7月31日13时许,黄某接到好友向其购买毒品的短信后,于当日15时许将其吸食剩余的10管海洛因(约1克),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好友。案发后,黄某逃跑,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013年10月,黄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考虑到黄某为聋哑人,法院专门为其聘请了通晓聋哑手语的翻译,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经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贩卖海洛因不满十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黄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刑事处罚,现再次实施该犯罪,应依法从重处罚。因被告人黄某系聋哑人犯罪,依法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鼓楼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